国际物流纠纷--提单被货代扣住怎么办?
来源:徐军律师
发布时间:2011-11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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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案件简介]香港公司A在广州设有代表处,B公司为广州货物代理公司,B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,办理一票海运货物的出口托运,B公司的销售经理L向A公司收取了运费,但是并没有向公司交回运费的款项,B公司以此由要求A公司再支付运费,否则将扣压提单,A公司别无他法,只能通过海事法院诉讼。
[律师代理意见]A公司与B公司存在货物运输代理关系,B公司负有将货物妥善的运抵目的港,并同时向有A公司交付提单的义务,B公司的工作人员L已经收取了运费,并出具了收取运费的收据,那么A公司已经完成了付款义务,B公司理应向A公司交付提单,对于B公司无理拒绝交付提单而造成的A公司在目的港的经济损失,A公司有权主张。
[法院判决] 法院调解后结案,A公司拿到货运提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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